关于开展学院党建“样板支部”和党建品牌培育创建工作的通知

作者: 组织部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12-06

各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强国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加强高校党建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发挥“品牌”示范引领作用,现决定开展党建“样板党支部”和党建品牌培育创建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强化党对学院的全面领导,增强学院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推进学院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支撑学院高质量发展,按照“四个体系”建设要求,面向全院培育创建党建“样板党支部”和党建品牌突出示范引领和典型带动,以点带面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学院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党建质量全面提升全面创优。

入选的基层党组织 (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按照《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教党〔2018〕25 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和《第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以下简称《重点任务指南》) 规定以及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开展培育创建高校党建品牌的通知》要求,坚持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相结合、统筹规划和分步实施相结合、整体提升和品牌塑造相结合,按计划、分步骤开展培育创建工作。参与申报党建品牌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周期为1年((202312月至202411月),入选单位将作为省级党建品牌培育单位遴选的储备对象;参与申报样板支部建设周期为2年(202312月至202511月),全国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省级基层党建示范点遴选的储备对象。

建设期内,创建单位要切实做到“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活动开展好、制度建设好、作用发挥好、基础保障好、群众评价好”。参与申报党建品牌的基层党组织需对党建工作基础、成功做法、特色经验等进行梳理和总结,统筹谋划1年建设周期工作目标、实施计划、预期成果,编制经费预算。创建学院党建工作“样板支部”,要着重围绕严格“三会一课”、创新工作方法等出成果。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1.高质量的党建工作体系;2.优秀基层党建工作法、典型案例;3.学院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品牌、育人载体;4.有较大影响力的宣传平台、网络阵地;5.高水平研究论文、专著;6.经验推广示范、辐射带动成效等。

二、申报条件

申报学院党建“示范创建”工作和党建品牌的基层党组织需满足以下申报条件:

1.申请创建“样板支部”条件

按照《实施意见》明确的主要任务,严格做到“七个有力”,还要重点符合下列条件:

1)教师党支部原则上至少成立3年,学生党支部或师生联合党支部原则上至少成立1年,且在2年建设周期内保持稳定。

2)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着力发挥在政治引领、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师生、促进学校中心工作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师生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亲和力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3)3年来,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 (含) 以上党组织的重大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中连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教师党支部在“双带头人”支部书记培育、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学校事业发展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学生党支部在推进思想教育、专业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4)3年来,党支部不存在《党建负面清单(见附件1) 所列事项。

5)已入选各批次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的党支部,不参与此次创建。

2. 申请创建党建品牌条件

1)政治方向: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组织建设:系党总支普遍做到“五个到位”,基层党支部普遍做到“七个有力”,并对照党建负面清单(附件1),无负面清单所列情况。

3)目标规划:有创建党建品牌的年度计划和具体措施。

4)工作基础:初步形成党建品牌建设理念,并具有一定的工作基础、已开展相关活动,已取得一定成果。与申报党建品牌相关工作已有过宣传报道(截止至2023年12月底)。

5)条件保障:能够为党建品牌培育创建和持续性建设提供人员配备、经费支持、场所设施等条件保障。

6)已入选各批次党建品牌创建单位的党支部,不参与此次创建。

三、组织实施

1. 申报认定 (202312月初至12月中旬)

1)申报数量。各党总支需申报创建一个党建品牌各教学系部党总支需推荐申报一个“样板支部”。

2组织申报。参与申报的党组织按照《实施意见》规定,对照《重点任务指南》,对党建工作基础、成功做法、特色经验等进行梳理和总结,统筹谋划1-2年建设周期和各年度工作目标、实施计划、预期成果,编制经费预算,按类别填写《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党建示范创建工作申报书》(见附件2)《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党建品牌申报书》(附件3),并提供支撑材料。各系党总支对相关材料审核把关后,将申报材料电子版、纸质版1份,于20231211日前报送组织部庄昕

3)评议认定。组织部对材料进初审后,研究择优确定建设单位名单。

2.管理考核 (202312月至202511月)

学院党委以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对建设单位开展跟踪评估和中期考核,不定期指导、实地督查。2024和2025年底组织中期考核,通过审阅材料、实地抽查、过程监管等方式进行。各建设党组织应于2024和202511月底前提交建设进展报告和成果报告,并根据年度评估反馈意见,及时整改问题,推进任务开展,巩固建设成果,提升示范成效。考核合格的,继续开展建设;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建设。

3.巩固推广(202412月至202511月)

建设期满,各建设党组织提交工作总结报告和成果汇编。验收工作采用“自评、横向对比、党委认定”三级机制,重点任务完成情况、重要举措落实情况、辐射作用发挥情况、负面清单自查情况、实地督查情况等均作为验收重要依据。验收结果分为通过、暂缓通过、不通过三类,于2024和202512月公布。验收通过的,有关建设成果将推送至组织部党建平台、学院外网等平台宣传展示,并在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典型案例汇编、现场会议展示等工作中交流经验,面向全院推广应用,根据建设成效在次年给予一定额度党建经费支持;暂缓通过的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找准问题根源,加强工作整改,经半年延长建设期后,接受二次验收。二次验收仍未通过的党组织将予以撤项,在次年给予一定额度党建经费核减并严格问责追责,并取消所在党组织两年内申报学院党建品牌和学院党建“示范创建”等资格。

四、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党总支要把党建“示范创建”和党建品牌创建工作作为提升党建质量的重要抓手,认真组织好党建品牌“样板支部”的申报、推荐和建设工作。

2.严格把关,跟进指导。各党总支要强化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对申报书严格把关。确保建设目标和举措可检验、可操作,确保形成具有高显示度的创建成果。对入选的建设单位加强常态化跟踪指导,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严格按照“四个体系”建设要求,推动取得建设成效。

3.加强审核,确保实效。各党总支要加强审核把关,确保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保证客观真实,注重凝练好做法、好经验;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得避重就轻、刻意回避,要及时整改完善。对于在建设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的单位,一经发现,全院通报,并取消其所在党组织两年内申报党建品牌、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基层党建示范点等资格。

 系 人:庄昕

联系方式:85915990

 

 

附件:

1.党建“示范创建”负面清单

2.学院党建“示范创建”工作申报书

3.《学院党建品牌申报书》


 组织部

2023年12月6日



编辑:双高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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