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了加强学院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凝聚并稳定一批优秀的科技创新人才,提升学院的学术地位及科技创新能力,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学院科技创新团队申报工作,请各系部按照《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创新团队管理办法(试行)》(【2018】100号)的文件相关规定及2023年度学院科技创新团队申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为能够遴选出基础条件好、研究能力强的高水平科技创新团队,现将2023年度学院科技创新团队申报要求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具有申报省级科技创新团队的发展前景。
2.科技创新团队具有明确、稳定的研究方向,且属于国内外科研前沿热点问题或地区、行业、产业发展需求的重点领域,学术水平高,研究工作已取得一定成绩或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
3.团队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4.科技创新团队成员(本校)近五年必须取得下列成果之二:
(1) 发表本研究领域EI、SCI及SSCI检索论文总数不少于3篇;
(2)发表本研究领域北大核心论文不少于3篇;
(3)获得本研究领域发明专利不少于1项;
(4) 行政部门颁发的科技奖励不少于1项。
5.已立项学院科技创新团队的团队负责人不能再作为牵头人申报本年度团队。
6.团队成员总数不超过10人,校外成员不超过20%。
7.申报材料填2015年以来的相关成果。
二、材料报送
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团队,填写《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创新团队申报书》(附件1),经系(部)审核后进行推荐,并于11月14日前,将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2份签字盖章后报学院科学技术处,电子版发送至梁彬内网邮箱。
科学技术处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