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学院党员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的通知

作者: 教务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12-22

各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全院师生的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上来。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关于教育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工作方案》有关要求,面向全体党员和干部开展分类别、分层次、全覆盖的教育培训,现将组织党员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各党总支开展专题培训应围绕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观点、新论断、新思想、新战略、新要求,邀请理论专家、校内宣讲团成员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授课。主要内容包括:要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为主,深入地理解大会精神和战略安排,对中国式现代化、全过程人民民主、全人类共同价值等重要概念和教育、科技、人才等相关论断有深刻认识;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在陕西延安和河南安阳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等。

二、培训对象

总支所属全体党员。

三、培训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月12日,自选时间。

四、培训安排

1. 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辅导。各党总支要面向全体党员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培训要以专题辅导为主,学员自学为辅的形式安排课程,其中专题辅导不少于8学时。培训结束党员要提交学习心得、体会。各党总支要合理安排人员参训,做好参训考勤,已参加组织部组织的干部培训的可以不参加本次培训,避免重复参训。

2. 组织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讨。各党总支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党员开展交流研讨,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党员工作实际确定研讨主题。

3. 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党课。各党总支要将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组织书记要带头讲党课,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推动学院事业发展的强大力量。

五、培训要求

1.做好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既是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推进学院发展建设的有力举措。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研讨,带头宣讲辅导,带动广大党员和干部学习,切实做到党员教育培训全覆盖。

2.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及党员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组织好参加专题培训的参训人员,组织好专题辅导,组织好所属党支部的专题党课。

3.党员和干部要用好《党的二十大报告辅导读本》《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等辅导读物,做到理论学习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4.请各党总支于1月20日前根据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上报培训总结。

 

 

组织部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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