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依托寒区城乡建设可持续发展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平台,学院面向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环保等领域,围绕“可持续、低碳、安全、高效”的总体目标,有效汇聚创新要素和资源,旨在集聚和培养一批拔尖创新人才的思想,现开展寒区城乡建设可持续发展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项目的立项工作。
一、立项要求
1、项目主持人应为学院在职教职工,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原则上应有一定的高水平研究成果(近五年发表核心论文1篇或取得发明专利1项或地厅局级行政部门科学技术奖励1项),具有组织项目研究与实施的能力。
2、项目主持人每人限报1项,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能参与本次申报。
3、预期成果。按照协同创新中心要求及学院实际,项目验收应取得发明专利、高水平研究论文、成果转化、技术服务等成果。项目负责人必须有作为第一署名人完成的成果,发表论文需标注“寒区城乡建设可持续发展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项目研究成果”。
二、遴选原则
坚持“高起点、高水准、有特色”的标准,按照学院“特高”建设项目要求,遴选出研究基础较好,应用前景广泛的项目。
三、研究经费
每项课题经寒区协同中心立项后,按照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经费资助。
四、研究期限
寒区协同创新中心项目的研究期限一般为2-3年。
五、立项程序
项目负责人需填写《寒区城乡建设可持续发展协同创新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附件1)报送科学技术处,科学技术处组织学术委员会专家进行初审,确定拟立项课题后,报送寒区协同中心进行审核立项。
请项目负责人于12月6日11:00前将材料报送科学技术处,电子版同时发送到梁彬内网邮箱。
联系人:梁彬 联系电话:***********
科学技术处
2023年11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