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现代学徒制” 根植企业育人才

作者: 侯音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09-15

实践“现代学徒制” 根植企业育人才

摘要:黑龙江省建设职业教育集团自2018成立以来依托多元主体参与的产学研合作载体,发挥校企“双元”育人的重要作用,将承担现代学徒制专业培养的企业从“单个”转变为“多个”,初步形成了现代学徒制“专业点+企业群”的校企合作育人模式,探索出了一条具有地方特点的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改革之路,并在实践中取得了一系列成效。

关键词:现代学徒制;产学研合作载体;“专业点+企业群”;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

 

现代学徒制是通过学校、企业深度合作,教师、师傅联合传授,对学生以技能培养为主的现代人才培养模式,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有效途径。2018年以来,黑龙江省建设职业教育集团依托多元主体参与的产学研合作载体,发挥校企“双元”育人的重要作用,将承担现代学徒制专业培养的企业从“单个”转变为“多个”,初步形成了现代学徒制“专业点+企业群”的校企合作育人模式,探索出了一条具有地方特点的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改革之路。

一、现代学徒制“专业点+企业群”合作模式的背景

1.黑龙江产业发展与人才需求的特点

黑龙江位于我国东北部。改革开放之后的黑龙江,同其他发达地区一样,经过近年来的持续快速发展,经济社会显著进步但与此同时,积累的问题与面临的挑战也在加重:一是大中型企业、500强企业少,中小微企业多,面对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大中型企业对职业院校(尤其中职)培养的劳动力依赖度低,合作积极性不高;二是以特色优势产业为支柱的“块状经济”,形成了区域经济发展的增长极,产生了地方经济的繁荣效应,但同时存在“大行业、小企业”现象,导致企业技术工艺标准低、用工不规范、用人数量不多;三是黑龙江地区新兴产业的发展受到科技人才要素的制约,对高端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培养提出了挑战。

2.现代学徒制“专业点+企业群”合作模式的基础

根据黑龙江产业发展与人才需求的特点,针对校企“一对一”合作,可持续性不强、合作程度难于深入这一校企合作瓶颈,于2018年,联合区域内职业院校、行业组织、企业等成员单位组建行业型职教集团,牵头组织开展集团化办学。以“职业院校专业群对接行业产业群发展”为核心,以“合作办学、合作育人”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为抓手,建立集团理事会与秘书处,并依照“主体产业”分别设置由职业院校同类专业、行业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等组成的专业群产学合作委员会。为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集团自2018年启动“产学研共同体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产学研共同体”“跨企业培训中心”“协同创新中心”等合作载体的建设,推进了群体对口交流与协商合作,强化行业部门协同指导与政策支持,为职教集团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供了新的发展思路与实践基础。

3.现代学徒制“专业点+企业群”合作模式的提出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9号)和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5〕2号)精神和要求,集团自2015年启动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组织相关成员院校积极申报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在试点项目推进过程中,各项目按照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在总结现代学徒制校企合作模式的做法中,发现单个企业承担专业现代学徒制培养具有很大的局限性。通过分析国内外现代学徒制校企合作模式成功经验和集团化办学合作载体“集群对接”的利益资源整合优势,提出了“专业点+企业群”合作模式的设想,得到了学校专业、地方企业和相关行业组织的积极响应,集团牵头院校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被立项为教育部第二批现代学徒制培养改革试点单位,从而开启了以“专业点+企业群”为合作模式的现代学徒制培养改革试点。

二、现代学徒制“专业点+企业群”模式的基本框架及主要特点

1.集团现代学徒制“专业点+企业群”模式的基本框架

在组织体系方面,集团秘书处在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院领导协调加强对现代学徒制的管理实施工作,直接承担学徒人才培养职责的“专业点+企业群”合作单位工作组织、具体负责现代学徒制制度建设的工作组织、代表行业行使监督指导职能的第三方组织等共同构成推进“专业点+企业群”合作的工作体系。

在运作机制方面,集团以开发培养和共享人力资源为利益纽带,构建“专业点+企业群”合作的内在动力机制;以学校与各合作培养企业充分协商签订的校企合作培养协议和学校、企业、学徒三方协议为基础,构建“专业点+企业群”合作的各方责任分担机制;以地方政府现代学徒制专项奖励、合作载体建设与兼职教师补助、各类先进表彰奖励等政策为主要内容,构建“专业点+企业群”合作的政策激励机制。

在合作方式方面,在现代学徒制改革试点过程中,以产权为纽带的“产学研共同体”“跨企业培训中心”“协同创新中心”等实施载体建设,以及相应的岗位标准、专业教学标准、评价考核标准、质量监控标准和管理制度建设,作为“专业点+企业群”合作建设的主要方式;以“校企交替”“跨企轮岗”作为“专业点+企业群”合作培养的基本形式。

2.集团现代学徒制“专业点+企业群”合作模式的主要特点

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各司其责。地方政府、行业组织、学校、企业共同参与,通力合作,在人才培养过程中更好地发挥协同指导、政策引导、监督管理、改革建设、组织实施等各自的职能与作用,推进职业院校与地方产业融合发展。

校企多方合作育人,各尽其能。集团试点专业与区域行业骨干企业,依托产学研合作载体承担主体责任,若干家行业其他重点企业同时参与,既解决了校企单一合作存在的人才有效需求不足问题,增强合作持续性,又集聚校企多方资源,共同推进教学建设与人才培养,保障人才培养资源有效供给,突破校企“一对一”合作的局限性。

行业组织协调指导,各尽其力。区域各行业协会牵头试点专业学徒制监督指导机构,对上接受政府委托承担具体事务的监督职能,对下作为校企合作培养的“仲裁机构”,承担第三方协调管理职责,协调解决合作育人过程中的困难问题,更好地满足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行业性要求。

三、集团“专业点+企业群”合作模式的构建

1.健全合作实施机构,组织“专业点+企业群”合作试点工作

集团建立健全成员单位进入退出机制,优化集团成员单位结构,增强集团成员单位数量与整体实力;健全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与秘书处等集团层面管理组织,完善一系列管理制度,加强民主决策与工作协调;加强以职业院校专业群、区域骨干企业、行业协会等为主要成员的各专业群组织建设,完善专业群运行规则,完善年度考核奖励制度与先进评选办法,强化委员会日常活动的经费保障与协调指导,不断加快具有行业属性的合作办学协商平台建设等基础上,建立由试点专业负责人,主体企业和其他合作培养企业负责人、技术专家,行业部门有关人员等组成的专业试点工作组,开展“专业点+企业群”合作协商,拓展合作培养参与范围,组织实施专业试点的各项工作。

2.建立监督指导组织,指导“专业点+企业群”合作全面推进

“专业点+企业群”合作突破了校企“一对一”合作的局限性,更加注重满足区域行业人才需求的特点,使人才培养从以单一合作企业要求为主,向行业共性要求转化,即从“学校标准”直接向“行业标准”转变,对培养标准、教学内容和过程管理等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职教集团在各专业群产学合作委员会组织活动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地方产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的指导支持,探索组建区域行业协会牵头,由行业代表性企业的高层次管理人员、技术专家等组成的现代学徒制行业监督指导专家委员会,制订行业监督指导专家委员会工作规程,赋予行业监督指导专家委员会以试点专业与合作企业选择、培养岗位、人才方案与标准制度审定等职责,并确定由行业监督指导专家委员会行使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校企各方合作协议履行、教学建设与日常运行的监督指导权,为充分发挥行业部门指导作用建立畅通的工作途径,也为实现人才培养服务行业发展提供机制保障。

3.加快规章制度建设,保障“专业点+企业群”合作顺利开展

“专业点+企业群”合作,使实施过程中的“双边关系”向“多边关系”转变,必然对合作主体之间责任分担、成果分享等各方利益协调带来更大难度,也给人才培养的组织实施带新的挑战。集团按照现代学徒制改革的基本要求,结合“专业点+企业群”合作的特点,相继制订《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管理办法》《现代学徒制联合招生与招工一体化管理办法》《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招生与招工方案》《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学生管理制度现代学徒制专业督查管理办法》《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校企合作协议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为试点专业组织实施试点工作提供制度保障,规范各试点专业各项工作。为试点专业与合作培养企业充分协商提供参考依据,明确学校、各合作企业和学生等各方的责、权、利关系,构建“专业点+企业群”合作的各方责任分担机制,保障合作的顺利开展。

4.推进合作载体建设,强化“专业点+企业群”育人资源共建共享

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采取小班化教学、真实岗位实训等教育教学方式,对高素质双导师队伍、具有较高技术技能含量的实训岗位、配套生活设施条件等教育教学资源提出了更高需求。职教集团以专业群组织活动为基础,积极发挥政府专项支持政策的引导作用,持续推进合作培养实施载体建设。以各成员学校实训基地或区域龙头企业或产业园区为主要建设场所,以资产为纽带,不断完善多元主体共同投入、各方共建共管组织形式,牵头组织开展了“产学研共同体”“跨企业培训中心”“协同创新中心”等实施载体建设,与共建单位一起加强合作载体内部管理组织建设,制订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强化共建单位之间的相互协作,加快各方资源在人才培养的关键节点上汇聚利用,使之成为现代学徒制培养的核心场所,努力保障学徒制改革的资源需求。

5.完善地方政府专项鼓励政策,引导行业企业广泛参与

现代学徒制培养教学成本明显增加,在国家层面尚未出台相应实质性支持政策的前提下,对合作培养单位的政策补助显得尤为必要。集团利用向政府有关部门工作汇报等机会,积极提议政府修订完善相关政策,主动承担起草工作任务,有力促成地方政府出台实施学徒制培养专项支持政策。目前,发挥地方政府专项鼓励政策作用,除学徒培养合作载体建设资助、企业师傅带徒津贴、学徒入企短期实训补助外,对参与学徒制培养的合作企业提供专项资助,年下达给参与学徒制合作培养企业、参与指导行业协会的经费总额达到190多万元,有效调动了广大企业参与的积极性。

黑龙江省建设职教集团依托产学研合作载体,以“专业点+企业群”合作模式为基础,联合行业共同制定学徒岗位工作标准和质量评价标准,解决了中小企业在校企联合培养人才方面的持续性和深入性等问题,极大地调动了中小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初步形成了“实岗顶岗、梯级递进”等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

 



编辑:双高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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