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预报名通知

作者: 教务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02-26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预报名通知

学院各系部:

我院在已经结束的第八届中国国际“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取得了较好成绩,获得国家银奖一项、铜奖一项,黑龙江省金奖两项、银奖7项、铜奖24项。累计参加近7000次,项目1902项,远远超出黑龙江省教育厅要求参赛团队数量,做到了全专业覆盖。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精神,按照教育厅关于中国国际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相关工作任务要求,确保我院高质量完成大赛各项活动,我院启动第九届中国国际“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团队培育工作。力争在第九届赛事中取得新突破、新佳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中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载体和平台,是“全球最大的创新创业课”和“全国最大的有温度的思政课”。大赛自2015年举办以来,已成为我国覆盖面最大、影响最广的大学生创新创业盛会,是国际创新创业教育的一道亮丽风景,更是各高职院校全方位展现软硬件实力的大舞台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平台。

一、大赛内容

包括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和萌芽赛道

二、参赛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等;已在主管部门完成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真实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20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总决赛时提供投资协议、投资款证明等佐证材料。

4.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5.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已获本大赛往届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6.参赛人员(不含师生共创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


三、支持与服务


 报名联系人:栾老师:18045072411.

          

                                                                                  创新创业中心

2023年2月26日



编辑:双高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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